聯和趨動顧問說
颱風假出勤規則變嚴格了!勞動部最新規定,雇主若要求員工颱風天出勤,不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更「強制」規定應提供通勤協助或全額支付計程車費。聯和趨動勞資顧問為您整理天災出勤4大重點,協助企業修訂工作規則,避免觸法受罰!
許多即將擴張海外的新創公司創辦人腦子裡想的都是「擴充產能」、「搶佔市場」,卻忽略管理制度還停留在家庭工廠等級。顧問今天就將輔導過程遇到的三大棘手提問:「跨國怎麼請人?」、「主管能不能當勞資代表?」、「工廠安全沒人懂怎麼辦?」 攤開來,用最白話的方式講清楚。
過去,許多勞工在面對上司的咆哮、同事的排擠時,只能選擇隱忍或離職;企業面對霸凌申訴時,也常因缺乏明確法律指引而消極處理。2025年12月2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這不僅是法規的修訂,更是一場關於職場尊嚴的文化改革。
2026年1月1日起,台灣基本工資調升至月薪29,500元,勞保投保薪資級距調整為11級(最高45,800元),職災保險最高達72,800元,健保最高級距為313,000元,勞退月提繳分級表第25級起同步調整至29,500元。就業保險包含在勞保普通事故費率內(總費率12.5%,內含1%就保),但投保方式影響負擔與保障。
過去移工政策偏向「補充性勞力」的定位,使得產業長期陷入「依賴移工、卻難以留才」的矛盾中。此次修法,政府意圖建立更具彈性與公平性的制度,讓移工能穩定留台、提升技能,同時也希望促使企業改善管理體系,邁向更具永續競爭力的人力運用模式。
坊間許多勞資顧問利用企業主對《勞動基準法》的高額罰鍰與勞資爭議的恐懼心理進行「恐嚇行銷」,製造一種「你不找我,明天就可能傾家蕩產」的極端焦慮感。作為一名27年的資深勞資顧問,必須誠實地說:防堵性的內容,的確能讓你免於立即的法規風險,但對企業長期發展和勞資關係改善卻是毫無幫助!
超前部署、預先排休、排班,不論老闆、還是勞工朋友,都需要提早知道【企業版年度行事曆】;事先掌握有哪些『連續休假』,不論是公司產能規劃,還是休假旅遊,都能提早安排,有利無弊。
先前我們曾經談到過「僱傭VS承攬」之間的關係,但其實在一般民間的契約關係中,還存在著另一種「委任關係」,在許多企業中,其實也存在著不少「委任人員」,最常見的就是所謂的「主管人員」或是「部門經理」,但是他們跟企業之間真的都是委任關係嗎?還是企業明知或誤把僱傭關係當成委任關係呢?本篇文章就要帶大家來看一下,「委任VS僱傭」究竟是怎麼樣的一種關係,企業又可能存在什麼樣的風險呢?
對於營造業的工地我們最常聽到的職稱就是工人、工頭或是老闆…等等,最近有一位營造業的老闆問小編說:「我手上這麼多工地案,我沒辦法每天到每一個工地監督工作進度,我是不是可以在每一個工地找一位工人協助我監督工地進度及處理工地相關事情?然後案子完成後,就可以與這位工人結束勞動契約?」
外送人員的意外,提醒了社會大眾的關注,大家開始了解原來『自身的保障』,『權利義務』跟自己的【身份】是息息相關,而自己到底是什麼身份?取決於你跟老闆簽什麼契約,雙方是什麼關係?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108/11/05) 今年五月的時侯,勞動部發布「每月工資達15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行業別。但你知道其實有些條件是例外、不受於勞基法限制的嗎?就讓專業小編來告訴你
常常遇到一些雇主,不想投保,不想付加班費,就簽『承攬』,認為承攬就是外包工作,就可以不必對員工負所有的責任,但往往發生爭議時才發現,原來承攬都是無效的。到底什麼樣的承攬才是真承攬,如何才符合承攬條件呢?
相信大多數的人,面試時通常都較關心收入多少?假期多少?有無勞健保退休金?幾乎很少人去想到我跟雇主到底是什麼關係?我有哪些法律保障?我們是該了解一下了!
在108/8/31以前,台灣的醫生不論是什麼職級,都不適用勞基法,因此往往有所謂的「血汗醫生」,如果是知名醫生的話,從早上8點開診一路看到晚上11點的也大有人在,先前也有醫生在看診時突然倒下,導致智力退化成5歲幼兒的職災事件
現在各種行業基本上都適用勞基法的哦!除了勞保局公布之以下四種行業不適用之外▼ 1.農田水利會。 2.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3.未分類其他餐飲業。 4.家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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