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和趨動顧問說
尾牙與春酒的本質是為了犒賞員工,但到底算不算「工作時間」,以及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關鍵在於兩個因素:「舉辦時間」與「是否強制參加」。
如果企業將尾牙安排在平日的上班時間內,這視同正常出勤,雇主當然可以要求員工參加,這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這是最常發生爭議的情境。如果活動辦在下班後或假日,雇主原則上不能強制員工參加。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2條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有些公司會要求員工在尾牙春酒上準備餘興表演節目,或是指派部分員工擔任活動的工作人員(如招待、主持)。在這種情況下,即便該員工不是被「強迫參加」宴席本身,但他正在「執行職務」。既然是在執行工作,這段時間就必須算入工時,若超過正常工時,雇主就必須支付加班費。
因此顧問建議,為了避免尾牙春酒的出席問題引發勞資爭議,建議公司最好在活動前與員工協議好規則,明確界定活動性質與權利義務,才能讓大家真正享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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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班費問題,另一個容易被忽視的風險是「職場性騷擾」。尾牙與春酒場合常因酒精助興或心情放鬆,容易導致人際界線模糊,進而引發不當行為。千萬別以為尾牙是在餐廳或飯店舉辦,屬於「下班時間的非正式場合」,雇主就不需要負責。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3項的規定:
受僱者在「非工作時間」遭受以下對象的持續性性騷擾,雇主仍需負擔防治責任:
這意味著,即使在尾牙這種非正式場合,雇主仍需負擔防治性騷擾的法律責任,而當員工遭遇性騷擾時,他們有權向雇主提出正式申訴,要求立即採取糾正措施。
📖延伸閱讀:企業主需要知道的《性騷擾防治法》|員工被性騷擾,雇主該如何處理呢?
如果雇主對尾牙或春酒場合的性騷案件,抱持著「這是員工私事」的心態而怠於處理,受害員工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要求進一步的法律保護與救濟,而且雇主有可能受到主管機關裁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緩。新修法更進一步要求,即使只是「聽說」或「傳聞」知悉事件,雇主也需主動處理,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
除此之外,員工如果因為遭受性騷擾,有財產或非財產上的損害的話,雇主及行為人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除非雇主證明其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且對該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雇主才可免責。
為了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並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顧問建議企業在舉辦尾牙春酒前,至少做到以下三點:
透過這些措施,不僅能降低性騷擾風險,還能提升企業文化的專業性與和諧度。
尾牙與春酒是凝聚團隊的重要時刻,不應成為勞資對立或法律糾紛的導火線。透過正確理解活動的工時規劃、加班費計算,或是性騷擾防治措施,企業不僅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責任,更能展現專業與和諧的企業文化。如果您對於相關議題有任何疑問,歡迎諮詢專業的勞資顧問團隊,讓我們為您的企業打造更完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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