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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進一步討論雇主如何投保之前,我們先來釐清雇主與一般勞工定義有什麼不同?事實上,在勞動基準法與社會保險相關法令所指的雇主定義不太一樣,「雇主」在勞動基準法第2條定義是: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舉例來說,負責人、人資單位、各單位主管等有處理公司勞工事務的人,都被納入雇主的範圍內;「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就是指公司內的員工。
然而,在社會保險法令中,例如勞工退休金條例中所提到的雇主,則是指負責人(老闆)本人,這就不包含其他單位主管。在了解勞健保等社會保險投保議題前,須先了解兩者的差異,以避免混淆。
這些年來,隨著斜槓世代的來臨,許多人開啟副業,甚至轉換跑道全職經營新事業,「自營工作者」一詞被熱烈討論,我們也在法令上發現所謂的自營工作者定義,在衛福部健保署提到自營工作者相關的解釋,分為兩種類型:
結論,我們將雇主、自營業主、自營工作者一起來比較,如下列表格,讓您更加了解三種身份之間的不同:
| 項目 | 雇主 | 自營業主 | 自營工作者 |
| 是否有員工 | 有(員工協助完成工作) | 可能有(自己可能有員工協助) | 無(自己為自己工作) |
| 收入來源 | 企業經營獲利收入 | 除自營外,可能另有來自企業的收益 | 主要靠自己提供的勞務 |
| 經營模式 | 組織化團隊經營 | 通常有具體業務或實體經營 | 個人化服務或專業技能為主 |
| 呈現形式 | 公司行號、商店、工廠等具規模組織 | 商店、個人工作室等個人化經營 | 個人工作者、自由接案等個人化經營 |
| 工作性質 | 管理指揮監督及負責企業營運 | 獨立作業,負責企業所有業務項目 | 獨立作業,提供專業服務或勞務 |
在社會保險相關法令規定下,雇主、自營工作者等身份的投保方式與一般勞工是不同的,讓我們來深入了解有哪些保險項目和規定。
無論您是雇主,還是自營工作者都是強制納保的對象,且須以「負責人」身份加保。而健保投保身份分為六類共十五種身份,其中,與雇主、自營工作者較相關的即是第一類的「雇主或自營業主」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及第二類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同樣都需要參加全民健保,但投保級距並不一樣。
雇主若是雇用5人(含)以上勞工者,投保級距最低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105年5月1日起為45,800元),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若是雇用4人(含)以下勞工者,投保級距最低不得低於公民營事業機構受僱者之平均投保金額(114年1月1日起為40,100元),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若是自營業主或自營工作者(有參加職業工會者),114年1月1日起,以28,590元起申報。
上述所提到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例如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則是最低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健保署對不同的職業者,有不同的分類,其所對應的級距和相關規定也不同,建議您依照自身執業條件,與健保署最新規定來投保。
| 項目 | 雇主 | 自營業主 | 自營工作者 |
| 普通事故保險 | 若有實際從事勞動者可選擇自願投保 | 若有加入職業工會可選擇自願投保 | 若有加入職業工會可選擇自願投保 |
| 就業保險 | 無 | 無 | 無 |
| 職災保險 | 若有實際從事勞動者可選擇自願投保 | 透過加入職業工會強制納保 | 透過加入職業工會強制納保 |
| (公司提撥)勞工退休金 | 無 | 無 | 無 |
| (自願提撥)勞工退休金 | 無 | 無 | 無 |
| 全民健保 | 強制投保 | 強制投保 | 強制投保 |
結論,雇主、自營業主、自營工作者都必須投保全民健保;而就業保險則因非勞工身份,無法參加保險;職災保險雇主若有參與公司運作實際從事勞動者,可自願投保,自營作業者也可加入在地所屬本業的職業工會來加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若有參與公司業務運作的雇主,可算是同時俱備雇主及員工的身份,可以加保,自營業主、自營工作者則可選擇加入鄰近的職業工會,成為普通事故保險的納保對象。在新制勞工退休金方面,由於並非勞工退休金條例強制提撥對象,所以不得擁有公司提撥,工會也不能提撥,但可以依新制勞退級距的自願提撥至多6%。
另外提醒,自營工作者投保工會時,應留意所加入的職業工會是否與自身本業符合,甚至這些工會有沒有按時繳納保費,避免申請各項勞保給付(例如: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等)時,因不符合身份而無法申請。
看到這裡,您是否會思考,雇主、自營工作者們該如何在社會保險制度中保障自己?我們現在知道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與相關法令,雇主與自營工作者並不屬於必須參加勞工保險的對象,原因在於勞工保險主要針對受僱者設計。因此,雇主和自營工作者僅能依個人需求參加部分保險,或另行規劃其他保障方式,接下來,我們提供各項社會保險的建議:
如前段所提到,雇主與自營作業者為健保的強制納保對象,應選擇正確的投保級距,且留意身份別的規定來投保。
職災保險主要保障受僱勞工因工作發生事故的權益,自營作業者可透過所屬的職業工會來參加職災保險,一般來說,雇主不是職災保險的強制納保對象,除非是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可以自願參加職災保險,其他情況下雇主無法參加職災保險,因此商業保險成為重要的補充工具,建議可以透過選購商業性質的職業災害或意外險,補足勞保職災保險缺口,保障因業務相關意外事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特別是在高風險職業中,自行投保對自己、對公司來說,都是降低風險的重要策略。公司在幫雇主規劃商業保險時,須留意「一般團險」、「雇主責任險」的區別,以免買錯保險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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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是勞保年金的納保對象,惟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可以參加勞工保險,也就是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之規定,雇主可以申請老年給付,獲得勞保年金。
國民年金保險的規定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都是國民年金的納保對象,因此,適用於無一定雇主的自營工作者且沒有投保在職業工會者,能夠加保國民年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的給付項目,包含了「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等年金給付,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等一次性給付,提供給沒有加保勞保的自營作業者多一分保障。
勞工退休金的公司提撥並不包含雇主與自營工作者,但雇主(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可參加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至多6%),而且,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此自願提繳退休金,政府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條,委託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投資操作,並分配之。
在保障自身權益的同時,清楚了解自身的身份與可參加的保險類型至關重要。雇主與自營工作者雖不像一般勞工有完整的社會保險保障,但透過正確的規劃與選擇,也能為未來提供一份安心的保障。如果您有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相關的投保相關疑問,歡迎加入聯和趨動LINE官方帳號,與我們預約諮詢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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