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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出勤規則變嚴格了!勞動部最新規定,雇主若要求員工颱風天出勤,不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更「強制」規定應提供通勤協助或全額支付計程車費。聯和趨動勞資顧問為您整理天災出勤4大重點,協助企業修訂工作規則,避免觸法受罰!
許多即將擴張海外的新創公司創辦人腦子裡想的都是「擴充產能」、「搶佔市場」,卻忽略管理制度還停留在家庭工廠等級。顧問今天就將輔導過程遇到的三大棘手提問:「跨國怎麼請人?」、「主管能不能當勞資代表?」、「工廠安全沒人懂怎麼辦?」 攤開來,用最白話的方式講清楚。
過去,許多勞工在面對上司的咆哮、同事的排擠時,只能選擇隱忍或離職;企業面對霸凌申訴時,也常因缺乏明確法律指引而消極處理。2025年12月2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這不僅是法規的修訂,更是一場關於職場尊嚴的文化改革。
2026年1月1日起,台灣基本工資調升至月薪29,500元,勞保投保薪資級距調整為11級(最高45,800元),職災保險最高達72,800元,健保最高級距為313,000元,勞退月提繳分級表第25級起同步調整至29,500元。就業保險包含在勞保普通事故費率內(總費率12.5%,內含1%就保),但投保方式影響負擔與保障。
過去移工政策偏向「補充性勞力」的定位,使得產業長期陷入「依賴移工、卻難以留才」的矛盾中。此次修法,政府意圖建立更具彈性與公平性的制度,讓移工能穩定留台、提升技能,同時也希望促使企業改善管理體系,邁向更具永續競爭力的人力運用模式。
坊間許多勞資顧問利用企業主對《勞動基準法》的高額罰鍰與勞資爭議的恐懼心理進行「恐嚇行銷」,製造一種「你不找我,明天就可能傾家蕩產」的極端焦慮感。作為一名27年的資深勞資顧問,必須誠實地說:防堵性的內容,的確能讓你免於立即的法規風險,但對企業長期發展和勞資關係改善卻是毫無幫助!
超前部署、預先排休、排班,不論老闆、還是勞工朋友,都需要提早知道【企業版年度行事曆】;事先掌握有哪些『連續休假』,不論是公司產能規劃,還是休假旅遊,都能提早安排,有利無弊。
公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如果未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金額,應列入公司債務,也可以說是員工之債權。當然,員工也可以依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申請工資墊償,至於工資墊償規定與作業程序,請參考本公司另一篇:工資墊償作業程序。申請工資墊償過程中有一項重要的關鍵程序,也就是本篇說明工資墊償債權處理方式的主要內容。
我們總是說著要配合一例一休、一例一休!「休」我們都知道是休息日,那麼「例」又代表什麼意思呢?排班都只有休息日沒有例假日又是對的嗎?就讓小編來告訴你/妳它到底是什麼意思!對雇主跟勞工又有什麼權益吧!!
外送人員的意外,提醒了社會大眾的關注,大家開始了解原來『自身的保障』,『權利義務』跟自己的【身份】是息息相關,而自己到底是什麼身份?取決於你跟老闆簽什麼契約,雙方是什麼關係?
民國109年(2020)的社會保險(包含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的級距表已經出爐,身為企業主的你如果要控制二次人事成本的話,怎麼能不去了解呢?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108/11/05) 今年五月的時侯,勞動部發布「每月工資達15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行業別。但你知道其實有些條件是例外、不受於勞基法限制的嗎?就讓專業小編來告訴你
員工在面試的時候,雙方談好的薪資給予方式,因為員工自覺不適合這份工作想離職,卻遇到老闆不給薪!?身為員工或雇主的你/妳需要知道的幾件事!
小心囉!公司在進行徵人啟事的時候,往往一個不注意,隱藏的風險就會增加,哪些是我們日常會不自知的風險呢?讓我們往下看下去吧~
常常遇到一些雇主,不想投保,不想付加班費,就簽『承攬』,認為承攬就是外包工作,就可以不必對員工負所有的責任,但往往發生爭議時才發現,原來承攬都是無效的。到底什麼樣的承攬才是真承攬,如何才符合承攬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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